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通知要求,广大党员要正确认识和处理义务和权利的辩证统一关系,行使权利必须以履行义务、担当责任、遵守纪律为前提。《条例》为发扬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权利,尊重党员主体地位、激发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热情,提供了制度保障。
行使权利必须以履行义务为前提。“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严格履行党员义务,是共产党人在任何时期都必须坚守的底线。实现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的目标,需要广大党员忠诚履责、尽心尽责、勇于担责。每一位党员都要时时处处以党员义务要求自己,坚定不移以党的旗帜为旗帜、以党的方向为方向、以党的意志为意志,为党的使命尽职尽力。
行使权利必须以担当责任为前提。幸福不会从天而降,梦想不会自动成真。在新时代的伟大征程上,敢担当也应成为广大党员的“座右铭”。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系列重要讲话中就多次指出,敢于担当是广大党员必备的基本素质,“有多大担当才能干多大事业,尽多大责任才会有多大成就”。要行使权利,广大党员应切实增强政治担当、历史担当、责任担当,努力创造属于新时代的光辉业绩。
行使权利必须以遵守纪律为前提。“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习近平总书记就曾明确强调,我们党是肩负着历史使命的政治组织,必须有严明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事实上,守纪律、讲规矩既是对共产党人党性的重要考验,也是对共产党人对党忠诚度的重要检验。奋进“十四五”,广大党员就必须把讲纪律、讲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努力成为自觉守纪律、讲规矩的表率和模范。
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必须清楚,从严治党靠教育,也靠制度,二者一柔一刚,要同向发力、同时发力。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严明党规党纪,也是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推进的治本之策。《条例》就明确了党员权利保障的原则和总体要求,细化了党章规定的党员权利,压实了党组织、领导干部的职责任务,桩桩件件都有助于保障党员正确行使权利,充分体现我们党的领导制度优势,发挥党员主体作用。
大道至简,实干为要。制度之效,在落实与执行。站在“两个一百年”的历史交汇点,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即将开启。在新的一年里,铸就新的历史伟业,必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形成推动发展的强大合力。这就必须推动《条例》各项规定落到实处,引导9100多万党员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共同奋斗。(秦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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