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评线】秦平:农村电商为乡村振兴“赋能”

作者:秦平

发布时间:2021-01-15 08:55:48

来源:群众新闻网

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以来,我国农民收入连年增长,提前一年实现比2010年翻一番目标。农村电商作为扩大农产品销售的一种形式,有效促进了农民增收。据了解,目前在农民收入中,经营性收入超过30%,务工收入约占45%。家庭经营收入主要靠农产品销售,通过电商销售农产品成为农民增收的一个亮点。2019年全国农产品网络销售额接近4000亿元,许多农民通过短视频或直播销售自家农产品,卖出了好价钱。

发展农村电商,鼓起“钱包”。习近平总书记说过:“农业农村工作,说一千、道一万,增加农民收入是关键。”近年来,随着农村电商不断发展,衍生出金融服务、便民服务、工业品下行,农产品上行等业务。可以说,农村电商已成创新农产品交易方式、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力量,带动大批群众走上了创业致富之路。促进电商与特色农业、工业、旅游等产业融合发展,电商产业将越来越成为百姓致富“银山”。

发展农村电商,端牢“饭碗”。就业是民生之本,是最大的民生。近年来,随着返乡创业的年轻人越来越多,依靠互联网和农村电商平台创业,并以创业带动就业,正在成为“新选择”。截至2020年3月,国家级贫困县电商吸纳农民就业已经超过900万人。“十四五”期间,大力发展乡村特色产业,发展乡村旅游、休闲康养、电子商务等新产业新业态,将进一步拓展农民就业增收空间,让“饭碗”越端越牢。

发展农村电商,生活“味香”。“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探索中国道路的过程,就是不断为民造福的过程。近年来,诸如柞水木耳、湖北小龙虾、陕西武功猕猴桃等等,都搭上了电商销售“高速列车”,老百姓生活越来越丰富多彩。不仅如此,农村电子商务还通过网络平台嫁接、服务于农村,拓展农村信息服务领域,越来越成为服务于镇、村的三农信息服务站,让更多群众享受到了发展红利。

发展农村电商,大有可为。中国有14亿多人口,有全球规模最大的中等收入群体,电商发展潜力巨大。截至2020年6月,我国网民规模也已达9.40亿,互联网普及率达67.0%,发展农村电商底气十足。“十三五”期间,我国行政村通光纤和通4G比例均超过98%。可以肯定,在居民收入持续提升、降费提速深入推进、5G网络等信息设施加速升级等利好因素作用下,农村电商发展潜力巨大,大有可为也大有作为。

激发电商潜力,聚合致富潜能。习近平总书记说过,电商作为新兴业态,既可以推销农副产品、帮助群众脱贫致富,又可以推动乡村振兴,是大有可为的。近年来,随着“互联网+”行动计划不断推进,越来越多贫困群众插上了“电商的翅膀”,走出了一条脱贫致富的新路子。“放下锄头,拿起鼠标”,越来越成为不少地方农民群众的致富新选择。不断地提高电商扶贫的精准度和实效性,实现乡村振兴将更有保障。(秦平)

责任编辑:栗晓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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