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实干担当写忠诚。近日,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印发《关于〈“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要弘扬党的光荣传统、优良作风,践行党的初心使命、根本宗旨,强化公仆意识、为民情怀,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和党员领导干部表率作用,激励全党全国各族人民以昂扬姿态奋力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
“我为群众办实事”须紧盯群众需求。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开展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必须紧盯群众需求。当前,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主要体现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等方面。党员干部应树牢群众观念,立足本职岗位,从最困难的群众入手,从最突出的问题抓起,从最现实的利益出发,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基层的困难事、群众的烦心事,持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我为群众办实事”须持续做优服务。杭州实现惠企服务“最多点一次”,上海开展“远程核”“信用审”,天津滨海新区创新“云政务”……各地大力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简化服务流程,让办事群众得到极大便利。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我们要进一步强化信息技术应用,深化政务服务改革、完善办事流程、规范审批行为、提高办事效率,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让办事不再难、让服务更贴心。
“我为群众办实事”须广泛凝聚合力。众人划桨开大船。开展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仅靠各级党政机关还不够,必须发动全社会参与。比如,电信、银行、医院、学校等等,这些机构直接面对群众、经常服务群众,让他们参与到实践活动中是题中之意。我们要进一步深化岗位建功和志愿服务活动,带动社会力量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努力形成各级党组织聚焦聚力、广大党员积极行动、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踊跃参与的良好局面,让实践活动覆盖到各行各业,让群众全方位感受到发展进步。
“我为群众办实事”须坚持实事求是。干事创业,以实为先。可以说,衡量实践活动成效就看群众是否真正得到了实惠。我们要大力发扬求实务实扎实作风,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科学安排为群众办实事项目,坚决杜绝那些不切实际好高骛远的做法,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真正推出一批为民惠民便民的实招硬招,解决一批损害群众利益的矛盾纠纷,切实把好事办实,把实事办好,办到群众心坎上。
“利民之事,丝发必兴;厉民之事,毫末必去”。我们要以“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为契机,聚焦群众反映集中的共性需求和存在的普遍性问题,聚焦发展亟待解决的痛点难点问题,聚焦长期未能解决的民生历史遗留问题,出实招倡实干求实效,确保“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取得社会认可、群众点赞的预期成效。(秦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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