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中央企业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强党的领导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意见》对中央企业进一步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加快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作出部署、提出要求,是推进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的标志性制度成果,对于中央企业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企业,具有重要意义。
中央企业主要分布在涉及我国国计民生、国防安全等基础性行业,具有着行业主导地位,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和命脉。除了具有经济责任外,中央企业还具有着十分重要的社会责任。比如,中石化、中交集团、国家电网、中国移动等央企就集体发力,为贫困地区引来幸福水、修通惠民路、通上致富电、连上智慧网,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扛起了“硬核”担当。当前,在推动乡村全面振兴中中央企业正发挥着重要作用。
万山磅礴必有主峰,龙衮九章但挚一领。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既是国有企业的“根”和“魂”,也是我国中央企业的独特优势。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企业就坚持党的领导,不断推动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群众工作优势转化为企业的创新优势和发展优势。以高质量党建推动高质量发展,中央企业为增强我国综合国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提供了重要支撑,彰显了“国家队”的责任担当。
加强党的领导,为中央企业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的宏伟目标,这也是新时代赋予中央企业的重大使命。“十四五”期间,必须明确党委(党组)在决策、执行、监督各环节的权责和工作方式,推动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要确保企业发展到哪里、党的建设就跟进到哪里、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就发挥在哪里,为做强做优做大中央企业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做出制度性安排,推动中央企业党的建设高质量发展。结合党建规律,在遵循客观实际基础上,《意见》明确了中央企业党委(党组)在决策、执行、监督等各环节的权责和工作方式。在明晰中央企业党委(党组)讨论和决定重大事项的职责范围、规范党委(党组)前置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的要求和程序等方面,《意见》也做出了制度性安排。将《意见》不打折扣地落实,将推动中央企业党的建设高质量发展。
“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奋进“十四五”,必须扎实抓好中央企业和中管金融企业党建工作,筑牢国有企业的“根”和“魂”。对于中央企业而言,也必须做好《意见》的落实工作,把党委(党组)领导作用发挥好,在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方面出实招,不断开创党建工作新局面,坚决当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顶梁柱”。(秦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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